父逾期未為兒子辦理出生登記 罰款1500元

社會

發布時間: 2018/09/28 21:01

最後更新: 2018/09/28 21:02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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父逾期未為兒子辦理出生登記,罰款1500元。(資料圖片)

一名男子因逾期未為兒子辦理出生登記,昨日(27日)在沙田裁判法院被判罪成,罰款1500元。

被告的兒子於2016年9月出生,惟他未有在兒子出生後42天內辦理出生登記,被入境處提出檢控被告昨日承認控罪及被判罰款;而其子的出生登記則於2018年5月完成。

入境處發言人強調,逾期為子女辦理出生登記為刑事罪行,最多可被判罰款2000元或監禁6個月。